上海民盟同舟公益基金会的宗旨:汇聚爱心力量,致力公益慈善事业,造福社会。 上海民盟同舟公益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开展助困、助学、助老、助残等公益活动;资助其他相关公益项目。
2018年6月8日,上海民盟同舟公益基金会经上海市民政局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批准,正式注册成立。本基金会是非公募基金会,具有基金会法人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10000MJ49518221)。
长期以来民盟上海市委认真贯彻费孝通先生提出的“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十二字方针政策,关注社会民生,广泛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同时不断挖掘自身优势、积极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现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了新时代,民盟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参政党,在新时代下必须有新作为,在新征程上必须有新贡献。民盟上海市委团结一心,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这一决胜目标任务,希望通过更加富有成效的社会服务模式和方法,力争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会、服务全盟。
多年来,在民盟上海市委的领导下、热心公益事业的盟员所办企业和个人的支持下,民盟各界积极筹集资金,为援建中西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灾害救助、扶贫济困等投入近千万元,受到各界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2017年6月,为了更好地激发盟内公益事业的热情、保护盟内公益人士的积极性,规范、有序地开展社会慈善活动,民盟上海市委十五届三次主委会议决定发起成立非公募基金会——上海民盟同舟公益基金会。
上海民盟同舟公益基金会的宗旨:汇聚爱心力量,致力公益慈善事业,造福社会。
上海民盟同舟公益基金会的业务范围:开展助困、助学、助老、助残等公益活动;资助其他相关公益项目。
上海民盟同舟公益基金会的管理和监督,除按照《上海民盟同舟公益基金会章程》要求,成立上海民盟同舟公益基金会的理事会等机构,还制定了《上海民盟同舟公益基金会资助暂行规定》等实施细则,并将日臻完善。
上海民盟同舟公益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同时本基金会工作接受民盟上海市委指导。
上海民盟同舟公益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